1963年的維港霧重,九龍城寨的鐵皮屋如蜂巢般堆疊,銅鑼灣戲院正拍攝一部民國諜戰片。

導演下令開機,攝影機轉動,畫面裡的主角——一位身披軍裝的男子——站在碼頭邊,眼神冷得像刀。

他叫陳志堅,曾是國民黨殘部的鐵血軍官,三年前在廣州戰死。但這部電影的劇本寫的是「活人回歸」。

攝影師忽然發抖。他剛才拍到的,不是陳志堅的臉,而是一張腐爛的、被蟲蛀穿的臉。

他再看取景器,畫面又恢復正常。

片場靜得連呼吸都清晰可聞。

陳志堅站在原地,手指輕觸自己左頰——那裡有一道五公分長的傷疤,從未受過傷。

他記起那年冬天,他在廣州被亂槍射中,臨死前咬破舌尖,用血在牆上寫下一句話:「我未死。」

那夜,他真的沒死。只是魂魄被困在時間裂縫裡,每七天會回到香港,投胎成新的人,卻忘記過去。

他以為自己是來演戲的。其實是來完成最後一場儀式。

影片拍到第三幕,陳志堅要走進一座老廟,廟門外掛著一塊匾額:「鎮魂堂」。

他伸手推門,木門突然自閉,陰風撲面。內裡供奉的,全是與他同名同姓的遺骨。

他跪下,把一支染血的鋼筆插入香爐。

火光騰起,整個片場斷電。

燈亮後,攝影機記錄下的最後一幕,是導演椅上躺著一具穿著舊軍裝的屍體——肋骨暴露,胸口插著一支早已

生鏽的筆。

片場工作人員尷尬地看著監控屏,其中一人喃喃:「這段不用剪掉吧?」

他們不知道,那支筆的筆帽上,刻著三個字:陳志堅。

世界運行的規則,從此改變。

凡曾以血立誓未死之人,皆能在「靈界放映日」重返人間。

但每次出現,必須留下一具身體作為祭品。

旺角的江湖,從此不再只講義氣。

它講的是:誰先回來,誰就掌控生死。